咸宁市咸安区高桥农村福利院、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咸宁市咸安区分校、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执法大队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》(国办发【2015】58号)、《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》(鄂事登发【2016】4号)、《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》(咸编办文【2016】28号)等文件精神,根据《咸安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方案》(咸安编办发【2017】3号)工作要求,咸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5月22日至24日对咸宁市咸安区高桥农村福利院、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咸宁市咸安区分校、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执法大队进行了实地核查,情况附后。希望以上三家事业单位对照核查中发现的问题,认真做好整改,并落实到位。我局将通过咸安区编办外网把抽查情况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附: